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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将进一步改革建筑市场准入、重大工程招标投标等制度
专栏: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7-12-22
阅读量:11471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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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10月31日举行的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30周年暨建筑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提出,建筑业企业需要转型升级,并抓住PPP项目为建筑业企业带来的机遇。  倪虹要求,建筑业企业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规范行业管理,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改革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制度,健全诚信、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深化建设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10月31日举行的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30周年暨建筑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提出,建筑业企业需要转型升级,并抓住PPP项目为建筑业企业带来的机遇。

  倪虹要求,建筑业企业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规范行业管理,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改革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制度,健全诚信、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和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

  倪虹还表示,随着PPP项目的深入推进和相关政策的日趋完善,建筑业企业要通过积极参与PPP项目,提供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提升综合经营能力,拓展盈利空间,实现由“承建商”到“综合服务提供商”的转变。

  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22日,财政部PPP中心项目库中有10313个项目,涉及投资额12万亿元。此外,国家发改委推出的两批PPP示范项目中,2015年项目总计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2016年基础设施项目1233个,总投资2.14万亿元。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还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工作的通知》。(记者:亢舒)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6]2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城管委、水务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推动PPP模式在新型城镇化中的运用,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现就重大市政工程领域开展PPP创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中小城市PPP创新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从每个省份选择1个具有一定PPP工作基础、有较好项目储备和发展空间的中小城市,进行PPP模式创新工作。

  (一)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结合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筛选一批具备一定条件、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编制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提高PPP项目质量和水平。

  (二)从试点城市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中,选择若干个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且具有代表意义的PPP项目,组织高水平的咨询公司和资深专家等,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精心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制定规范合同文本,力争形成典型案例,供其他同类项目学习借鉴。

  (三)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以及与全国工商联的合作,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民营企业推介项目,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投资。
二、深化市政领域相关行业PPP创新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遴选2-3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1-2个相关市政行业,开展创新工作。

  (一)开放市场,打破地域垄断。城市政府通过规划确定需求,采取招投标等方式遴选合作伙伴,政府通过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按效付费,实现全产业链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PPP合作。

  (二)完善费价机制,设置平均行业基准利润率,给民间资本投资明确的市场预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三)针对市政领域相关行业PPP项目小而散、不利于社会资本进入的问题,选择并支持若干家实力较强的省内外专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完善行业监管机制,重点对企业的绩效、运营成本、服务效率、产品质量进行监审。

  (五)在总结实践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向全国推广提供借鉴。

  三、工作要求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局)要高度重视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方向的PPP创新项目,将合理安排有关资金予以支持。

  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PPP创新工作申报材料联合行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包括PPP创新工作中小城市名单、基本情况和工作设想,以及市政领域相关行业PPP模式发展现状、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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